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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巡回审判进牧区 便民司法解纷争
作者: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15 10:41: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在被告“家门口”化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两位原告与两位被告达成协议,由原告为被告运输石头运输工作完成后,因被告暂时无钱支付,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开庭时,被告彭某某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且不接听电话,经过多方查询,得知被告彭某某在怀头他拉镇牧区放羊,承办法官考虑到牧区通讯信号差、交通不便。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审判团队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带着国徽、拿着案卷驱车40余公里前往怀头他拉镇牧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耐心温情的调解下,该案顺利达成和解,被告彭某某当场履行了部分运输款并承诺在限期内完成剩余款项的支付。该案的圆满解决,切实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便利。


 近年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推动审判工作重心前移,把庭审开到群众“家门口”,就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不断丰富和创新司法便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来源: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德令哈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