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入开展“春耕”集中执行活动,以筑牢政治忠诚、推进集中执行、加强执行和解为切入点,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切实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筑牢政治忠诚,“春耕”行动有保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执行局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院、省高院、州中院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开展“春耕”专项行动,要全力强化执行措施,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每周一集中学习例会、个人自学的形式,贯彻落实今年全省、全州执行工作安排部署,从收案、分案、查控、实施、送达、结案、归档等流程节点,明确各个环节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强化执行流程管理,着力规范执行行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树牢正确司法理念,确保公正司法廉洁,为“春耕”行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推进集中执行,“春耕”行动有温度
执行局干警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做到节约执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在认真梳理省内州外执行案件的基础上,2月份以来,执行干警奔赴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等地及周边地区外出执行案件40余件,采取上门调查,赴房管、车管、银行等单位查询、查封冻结、扣划、过户财产、拘传被执行人等措施,吹响新一年执行“春耕”行动的号角。
“我代理的4起注销房屋抵押权的案件顺利完成,谢谢执行法官!”3月3日,权律师在拿到注销房屋抵押权手续后对德令哈市法院执行法官说。
今年2月,申请执行人韩某等与被执行人李某抵押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现羁押于看守所,韩某等办理不动产手续期限将至急于登记,执行法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第一时间将案件纳入“春耕”行动,前往西宁市城北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协助韩某解除了8处房屋抵押权,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得以实现。
2014年6月常某租赁杜某的挖掘机进行施工。租赁期满后,常某未在约定时间付清租赁费12000元,并屡次拖延未兑现承诺。2021年4月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到期后常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2022年2月恢复强制执行后,德令哈市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湟中常某住处依法进行执行,并告知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常某付清欠款,杜某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感谢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没有你们的强制执行,我拿不回欠款。”常某激动地说。
三、加强执行和解,“春耕”行动有盼头。
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善于运用各种执行手段,积极促成和解,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青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申请人与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因该系列案执行标的大,执行法官考虑到房屋买卖、劳务合同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结合被执行人正在融资回收资金的实际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说明各自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处境,打破案件僵局,促成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年底资金到位后付清执行款,尽最大努力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释明其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带来的负面影响,春天播下好种子,秋天收获有盼头。
群众利益无小事。德令哈市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倾心倾力为民“撑腰”。截至目前,德令哈法院以“春耕”行动为契机,新收各类执行案件329件、办结249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83.6万元,公布失信被执行自然人25人、企业4家,限制高消费62人次,严厉打击规避行为、逃避行为的“老赖”,奋力开创德令哈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