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李军一行3人在海西中院法警支队政委张晓妮陪同下莅临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怀头他拉人民法庭就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海荣、法警大队队长靳玉祥陪同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院法庭的安保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防设施、安检设备、防暴防护装备五个方面23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督导组组长李军详细介绍了开展此次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的目的和意义,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泽军院长的批示,听取了我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我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的交流,现场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督导组组长李军在听取汇报后对我院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法庭安保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置防护周界等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海西中院法警支队政委张晓妮表示,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结合人民法庭工作实际,高标准做好安全管理建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督导组组长李军强调,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筑牢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增强对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法庭全体干警务必树牢安全意识。二是强化疫情举措,杜绝各类隐患。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严格登记、逢进必检,做好安检设备的日常维护,坚决预防和有效杜绝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安保投入。要严格按照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要求,推动适时调整人民法庭建设标准,争取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经费保障力度,增配必要安保物资装备。四是强化风险排查,增强处突能力。要强化案件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突演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法庭干警和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思想上提高了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一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强化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持续加强和上级法院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人民法庭法警人员配备、联防联动等工作,全面提升法庭安保工作,消除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