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玉祥,中共党员,现任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因工作突出,先后获全州优秀司法警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
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争当合格的人民警察是他的座右铭。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丰富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法警业务技能和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思考相结合,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并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并熟练掌握运用。
在工作中始终发挥党员先进性
他始终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凡事想在前、干在前,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他积极制定全队年度训练计划,积极按时组织施训,率先发挥带头作用,苦练执勤本领,亲自做示范动作,使每个同志的训练成绩,擒拿格斗样样出色。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审理5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考虑到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审理过程缓慢,开庭时间长,被告人家属情绪激动等情况,带头制定安保预案,成立“一部四组”(即指挥部、押解组、安检组、值庭组、突发事件组),明确法警职责,提前布置,提前演练,做到了严格管控,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了5起案件顺利审结。在扫黑专项斗争期间他没有休过一次假,总是坚守在工作岗位,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单位,待所有同志下班之后,所有安检工作完毕后才回家,极大的保护了法院的财产、人身安全,严格做好门卫安全检查工作,每天亲自监督安检,督促值班警卫,带头文明执勤,有的当事人随身携带管制物品,则坚决予以收缴,至今没有出现过一次事故。
在作风上始终践行党员先进性
靳玉祥同志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他不仅注意自身在8小时以内的工作作风和言行,而且注意8小时以外的生活细节。以身作则,在他的带领下,法警大队从未发生过任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