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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春业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作者: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6-25 17:59:05 打印 字号: | |

李春业,男,中共党员,19825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青海省师范大学,2007年参加工作,现任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民庭庭长。该同志长期在法院一线办案,认真扮演好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将公平与正义刻在心中,践行于实际。在审判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先后被评为德令哈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海西州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海西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海西州劳动模范”、 青海省“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2017年全国公开庭审排名70位,撰写的“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中赔偿主体的认定”文章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一、思想方面

近年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的高度一致,坚决反对一切反分裂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开拓视野,充实自我,提高业务水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始终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认真扮演好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始终坚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自己最高的理想追求,尽心竭力地办好每一起案件。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政法干警,通过教育整顿,他也进化自我,始终在讲政治同时也要讲法律。

二、工作方面

时刻学习、终身学习

李春业同志经常引用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情况是在不断的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对庭审干警教育:法律知识有如法官的血液一样的宝贵。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法官缺少了法律知识,头脑就要枯竭。作为一名法官从事各种类型的纠纷,如果知识更新延迟,把握不住方向,就无法很好的处理好每一起形形色色的案件。他也是以身作则。

十八大以来,民主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果,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出台和修改了诸多法律,作为一名一线法官,他深深体会到自己的法律储备已跟不上新时法治的需求。自司法考试改革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本着对考试改革的好奇,自己给自己打气,重操法考旧业。虽已过精力最好的年龄段,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系统的学习了各个部门法。取得了自己欣慰的成绩。其行为也激励庭室的干警,趁自己年轻,精力旺盛,家庭负担较小。多学习,为自己法官生涯铺平道路。

用心对待,依法办案

“作为一名法官,就应听从党的指挥,力争为人民服务”。他时刻把人民的利益装在心中。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当场死亡,而保险公理赔的死亡赔偿金全部由受害人哥哥占有,其妻子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受害人哥哥返还赔偿金;该案中受害人与前妻婚生子未列入原告,而受害人之子因父亲去世后与继母关系不和离家出走。他受理该案后多方打听到受害人之子在西宁某饭店打工,取得联系,多次劝说下受害人之子回到德令哈,可他到德令哈时身无分文,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再加上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屋内寒气逼人,该同志就自己花钱给受害人之子购买电热毯、插线板等,并给他给了200元的生活费,其行为深深感动了周围邻居,邻居们主动过来帮忙,生火的生火、做饭的做饭。第二天他又带受害人之子到社区说明情况,社区了解情况后,当天送去面粉和蔬菜,通过一番努力,和社区的调和,该案件调解结案。从该案中,深深体会到,只要深入群众,群众才能更好的认可你,协助你,处理纠纷更容易。

他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始终坚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曾在德令哈二中发生了一起不幸的事件,课间休息期间,杨某同学与其他同学玩耍时,右眼不小心被教室门扣扎伤,最终造成右眼失明,学校和家庭多处筹集钱款支付杨某的医疗费20余万元,但更不幸的是该同学由于右眼的失明逐步影响左眼视力迅速下降,经专家多次诊断,估计杨某同学的后续治疗费有30万元左右;杨某同学父亲虽说是坚强的军人,但面对即将失明的孩子和昂贵的药费时显得那么的无助和憔悴,对于孩子的母亲每天更是以泪洗面。李春业为此案的主审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多次和校方、德令哈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洽谈理赔责任,并劝解一起玩耍的小孩家长伸出援助之手,经过多次的详细析理和温馨开导后,保险公司同意在保额范围内全额支付30万元,一起玩耍的小孩家长也愿意支付1万元给予帮助,校方也在能力范围内支付了18万元。当孩子父亲拿到全额的赔偿款后,眼睛湿润了。此案用最少的司法资源获得了最大的社会利益。最后孩子父亲拿着一个塞满现金的红包,将他拉倒厕所门口硬要塞进我口袋时,他就说这儿有监控(其实没有监控),窜到楼道笑着说,不用了,案件你满意,我也满意,一笑而过。其家长深深举了鞠了个躬缓缓的离开了法院。

办理案件时,他也遇到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甚至会有各种的威胁的情形。前不久,办理一起借款合同案件时,因原告证据没有原件,被告也不认可借款的事实,原告也无借款钱款的支出情况,因为双方没有委托律师,他就给双方讲解借款案件的举证分配,经析理后,原告要撤回起诉,被告就不答应,说春业法官偏袒一方,说要到纪委告。看着被告情绪比较激动,春业法官就拿出民诉法给被告宣读,可被告说:我只认民法典,你拿的诉讼法已经过时了。无奈,他就登录法信,检索出民诉法解释,亲自给被告看,你看民法典实施时间是202111日,民诉法解释实施也是202111日,并且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没有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讲解完后,被告连声说对不起,他就说:打官司证据是灵魂,我们法官办案按法律规定,你败要败的心服口服,赢也要赢得光明正大,这是做人的基本诚信。最终案件撤诉后,双方当时在法院门口协商许久后,握手言和的离开。该案虽没有审理,但双方也是信服口服。办理每一件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处理,依法服人,当事人也心服口服,才能能够更好的化解矛盾。

办理一个案件,就有一个故事,有自豪的,也有伤感的;有欣慰的,也有内心牵挂的。李春业法官长期的办理案中,自己都是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依法处理每一起案件。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和当事人的满意。

廉洁自律

几年来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履行审判职责中,春业法官都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要求自己,维护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带头遵纪守法,严格约束自己,廉政从政,不以权谋私,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平时办理诸多经济纠纷案件当中,总有一些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送礼、请吃等,他始终坚守原则,抵制住诱惑,经受住考验,将清正廉洁付诸于实际行动。

李春业同志凭着对审判事业执著的追求和孜孜不倦的努力,从一个初学法律人向一个优秀的法官成长,取得了佳绩。但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他通过此次教育整顿,积极全面学习,自我查纠整改,相信他一定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官。


 
责任编辑:德令哈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