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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正义审判千秋凛然
作者: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20 17:15:3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断增强干警自主学习能力,5月19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开展了第六次党史学习暨政法干警个人分享会。

审判管理办公室法官助理杨索菲亚向全院干警分享了著名法学家梅汝璈的事迹。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1973年4月23日),字亚轩,江西南昌人,律师、法学家。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肩负祖国与民族的重托与期望,自上海登机东飞日本,诚如当时报载:“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惨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十一国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就发生了争议,因为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国、英 国、中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由于梅汝璈的据理力争,终于使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照受降签字国顺序合理排定,中国国旗还插在了第一位。梅汝璈以其正义的行为捍卫了民族的尊严。1948年4月,历时近两年的庭审终于结束,法庭进入起草判决书阶段。在梅汝璈的争取下,法官们推定由中国法官负责起草判决书中有关中国的部分。法庭进入最后的秘密评议(量刑)阶段,11国法官在是否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意见发生根本分歧。个人之颜面还是小事,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梅汝璈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日夜与各国法官磋商。花了许多心血,费了无数口舌,最后的投票表决日到了。6票对5票!以一票之微弱多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通过了对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首恶处以绞刑的严正判决。

 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外交学会常务理事和法学会理事。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他经常代表国家出席各种国际会议,为新中国做出了新的贡献。

梅先生就像陆游意象中的梅花,中华民族无数文人骚客顶礼膜拜的梅花,即使粉身碎骨化作了滋养新芽的尘土,那凌寒的傲骨,那经霜的芬芳,终将永垂不朽。

   身为新时代的政法干警,我们要牢记历史,不断从历史中汲取前行的动力,同时要向梅汝璈学习,学习他始终坚守公平正义,学习他不辱使命、为国争光、爱国奉献的赤子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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