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开展投资环境大整顿行动方案》(德办发[2015]31号)、《德令哈市暖商行动方案》(德办发[2015]32号)、《关于成立德令哈市开展投资环境整顿暨暖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组的通知》(德办发[2015]33号)及市纪委《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德纪字[2015]36号)文件要求,德令哈市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常态化。
一、严肃纪律,整治作风。着力整治上下班纪律、作风稀拉、不守院规、不守规矩行为。
二、统一着装,整治松散。着力整治开庭、外出执行公务不着法院制式服、不佩戴小胸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松散行为。
三、车辆管理,整治违规。着力整治警车五不准行为,耍特权、抖威风、不守规定、不守交通规则等行为。
四、工作职能,整治平庸。制定工作时间六严禁,严禁上网聊天、窜岗聊天、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购买基金等行为,着力整治业绩平庸、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失时误事、不作为的行为。
五、立案信访,整治推诿。着力整治工作互相推诿,行为失范、态度生硬,不积极主动接待当事人、不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不着手解决当事人正当诉求等行为。 六、审判工作,整治不廉。着力整治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审判失当、不公不廉的行为。
七、服务窗口,整治态度。整治行为失范、态度生硬、服务不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作风。